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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5号(总第38号)杞县201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3 16:27:22 【字号: | 浏览量:

杞县201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5号(总第38号)

20161223公告)

 

来源:投资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12月至20161月,对杞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5年,杞县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家庭1537户;通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配租配售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27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开封市下达杞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988套,基本建成任务3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500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3007套,基本建成1267套;截至2015年底,对已建成20个乡镇的1722户进行了竣工验收,未进行验收1778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5年,杞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资金12903.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12372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4.50 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66.95万元。当年支出8439.29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68.0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2301.24万元(廉租住房支出586.5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714.7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3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972.8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286.01万元,其他支出781.1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3308.66万元。

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7850万元。截至2015年底,全县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4849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展缓慢,部分改造任务未完成验收。截至审计之日,杞县对已建成20个乡镇的1722户进行了竣工验收,未进行验收1778户。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5年底,上级财政补助安居工程资金1261.49万元未使用,已闲置超过一年。

2.截至2015年底,安居工程项目贷款110.73万元未使用,已闲置超过一年。

3.杞县财政应配套未配套安居工程改造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32万元。

(三)住房保障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共租赁住房21套被占用作为他用。2013年杞县公共租赁住房(大用职工宿舍)项目共建成公租房327套,21套被占用作为他用。

2. 截至2015年底,由于水电不通和审核分配不及时等原因,已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闲置816套。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

14个项目未严格履行施工手续违规开工,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412套,土地面积91473平方米。

(五)“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2010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上级下达杞县2010年至2015年安居工程责任目标6492套,共21个项目。其中:林场林区(危旧房)改造3个项目18215410平方米,廉租住房1个项目13065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个项目7924175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个项目15012000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住房13个项目5238578815平方米

经审计核实,2010年至2015年杞县实际建设安居工程6565套,共21个项目。其中:林场林区(危旧房)改造3个项目20218761.68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个项目19215360平方米,廉租住房1个项目13266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个项目81942799.63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住房13个项目5220579615平方米

2.项目建成及分配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杞县2010年至2015年安居工程项目已竣工12个项目,保障性住房3353289198.23平方米

截至2015年底,杞县保障性住房3353套中,已分配使用1982套,挪用21套,处于闲置状态1350套,其中816套闲置一年以上,属于长期闲置。

(六)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1.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录入管理系统时存在审核和审批不严的情况。

2.杞县永大化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672套主体完工后,因施工单位资金链断裂,负责人失联,闲置至今,造成已投入的中央补助资金758.6万元未能发挥效益,存在损失浪费的风险。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于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展缓慢,部分改造任务未完成验收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确保改造任务早日完成;对于截至2015年底,上级财政补助安居工程资金1261.49万元未使用,已闲置超过一年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截至2015年底,安居工程项目贷款110.73万元未使用,已闲置超过一年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借款单位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杞县财政应配套未配套安居工程改造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32万元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配套资金,使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对于公共租赁住房21套被占用作为他用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开封大用实业有限公司腾挪被占用的公共租赁住房;对于截至2015年底,由于水电不通和审核分配不及时等原因,已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闲置816套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尽快研究审核分配,确保应保障群体尽早入住;对于4个项目未严格履行施工手续违规开工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纠正,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将闲置的房源及早分配使用,及时合理安排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对于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责成杞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按规定加强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将永大化工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县保障房项目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审计建议:杞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配租工作,让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尽早入住,满足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强危房改造工程和资金的监管。加快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并及时组织验收,将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到位,避免资金闲置。

杞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审计期间已着手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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