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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0号(总第143号)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23 16:02:45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12月2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工作中采取“6+8+68”的模式,对6个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对8个专项资金进行嵌入式审计,对68个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分析,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244个,问题涉及资金51.7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市级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落地落实。全年投入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资金49.1亿元,用于应急防疫储备物资采购、核酸检测基地建设、疫苗紧急接种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开展。

——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投入资金45.2亿元用于巩固脱贫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投入资金41.5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就业创业、城乡居民医保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促进民生保障。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实。市财政局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与当年决算草案编制不一致。审计指出后,财政局已就该事项作出了调整。

2. 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追加预算安排不科学,2021年12月30日,市财政还在下达部分部门追加预算;二是部分预算指标未支付;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四是示范区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 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资金8544.93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示范区应缴未缴房租收入80.16万元。

4. 财政支出项目使用效果不佳。示范区横堤铺安置房项目专项债资金长期闲置;2个生态环境项目进展缓慢,造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487.9万元闲置。

5. 个别项目监管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对审减率超过10%的34个项目,违规向中介机构支付劳务费;对审减率超过15%的32个评审项目,未将相关中介机构录入征信记录。

6. 国有企业考核目标设置不科学。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工作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公司治理战略管理机制等工作性指标未进行量化设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完整。2个部门上年结余4079.96万元未编入下年预算;3个部门预算执行率过高或过低;1个部门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到位。2个部门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2.56万元;1个部门培训费29.46万元列支不规范;1个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核算不实;1个部门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不规范。

3. 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4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167.31万元;2个部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64.45万元;1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47.88万元。

4. 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3个部门未在定点机构采购25.81万元;1个部门已审批项目未进行委托评估;1个部门信息采集设备闲置,涉及资金32.43万元。

(三)县级财政决算、财政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个县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16907.3万元;1个县违规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296.72万元;1个县31个部门年初未将非税收入编入部门预算,欠缴住房公积金、医保金731.53万元,违规向企业出借资金1900万元。

(四)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规列支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16.72万元;将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86.97万元直接冲销往来款;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借用资质参与投标并中标、违规评标等问题。

(五)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4个县区资金拨付不及时;4个县区对运维公司缺乏监管;2个县企业污染源技防监控设施建设任务未完成;1个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项目未进行验收,1个县价值225.83万元的相关设备长期闲置。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本级和3个县区资金拨付不及时1202.77万元;市本级及1个区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结余过大;2个县区农田水利设施修复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资金600万元;1个区未按要求编制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1个县部分房屋不符合入住条件,灾后重建档案整理不规范。

(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个县区未及时拨付中央直达资金;2个区专项资金2298.59万元拨付缓慢;1个县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4.14万元未实行“一卡通”发放。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本级和6个县区共32个单位未按要求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本级和6个县区共26个单位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市本级和4个县区共25个单位未开展应急演练;9个县区共27个单位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拆迁安置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个县区9个安置住房项目未开工;6个县区17个安置住房项目建设进展缓慢;5个县区4个项目已竣工的588套房屋未分配。

(二)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全市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846名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待遇;2个部门及两个县挤占挪用资金410.55万元;1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532.46万元。

(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个县补贴资金未通过“一卡通”系统管理发放;4个县区应拨付未拨付资金5755.62万元;901人违规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19项补助,涉及资金155.44万元。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帮扶工作不扎实。3个县24个产业扶贫项目效果不佳;3个县带贫企业未按照约定支付贫困户应享受收益;247名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相关补贴。1个县欠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24万元,未及时发放贫困户收益金2.54万元,带贫企业未按协议交纳收益金12.15万元,2户户籍迁出人员享受7万元小额扶贫贷款;1个县财政供给人员、村干部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资金11.94万元;1个县超标准发放小额贷款391万元。

二是部分乡村振兴项目投入使用效益不佳。4个县区高标准农田项目进展缓慢,3个县32.63万亩已建成项目未完成上图入库;3个县农业产业园项目进展缓慢;4个县区污水处理等设施闲置或运行不畅;3个县农厕改造使用效果未达标,1个县1504眼机井损毁未及时修复。

三是涉农资金把关不严。1个县重复申报农机补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资金9.45万元;1个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并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5.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持续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投融资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风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全市34家国有投融资企业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4家企业资产被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占用;8家企业土地、房屋等资产低效闲置;18家企业收益率偏低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公车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1个部门部分房产未按规定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房产租赁不合规;1个区25个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未登记在区机关事务中心名下,部分腾退门面房闲置。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存在最严格水资源规划体系不够完善、部分行业计划用水目标未完成、对10宗非法占地处理不到位、未开展乡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工作等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加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压缩资金分配中的自由裁量空间,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效。

(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提高使用绩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抓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绩效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民生实事,健全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对违规收费、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确保民生资金安全。

(四)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对政府投融资企业运营监管。完善国有企业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投融资企业市场化转型,督促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健全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风险管控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开封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开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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