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投资二科王鸿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28日,对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发改委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等25个科室。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申请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等职能。发改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和委属5家预算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发改委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该单位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会计记账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市发改委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会计记账不规范,未按要求落实内部审计工作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市发改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