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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也是腐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27 17:32:42 【字号: | 浏览量:

“为官不为”也是腐败

微言

来源:开封日报

 

31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回答有关反腐和“为官不为”问题时说:“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办事,这是为官不为啊,必须严肃问责。”在35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干部放出狠话,“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10天之内,李克强总理两次痛斥“为官不为”,在统揽全局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为官不为”问题,由此可见“为官不为”问题的严重性和现实针对性。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就此展开热议,并集体炮轰了一些地方干部的“为官不为”。

“为官不为”具体表现在:一是懒、散、慢。消极怠工,纪律松弛,上班打牌、网购、玩游戏;办事“打太极”,推诿扯皮。二是推、阻、混。一些干部对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事,遇到麻烦和困难,能推就推;遇到与个人或者小团体利益有冲突的事,能拦就拦;还有的干部不收礼、不收红包,可该协调和服务的工作也不做。一些官员缩起脑袋不愿做事,以前是争着要项目,如今是给项目也不接。特别是面对改革风险,为了不犯错,宁愿等待观望、混日子也不做事情。三是由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变为现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最典型的是过去“吃拿卡要”,现在不拿不要也不办事。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甘当“懒官”、“混官”、“玩官”、“太平官”。

“为官不为”危害极大,影响极坏。既影响新常态下的改革发展全局,也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其病菌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遏制,一旦放纵,既有失于干部用人上的公平正义,逐步抵消作风建设的正能量,也将成为阻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对党的事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为官不为”,释放出反腐向纵深推进的新信号。“为官不为”也是腐败,只不过是一种隐性的腐败。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实际上,不贪腐不滥权只是为官做人的底线。“为官不为”是失职渎职,其危害甚至不亚于腐败。如果将腐败比作我们党肌体上的明显硬伤的话,那么“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则是肌体内的潜伏病菌。

政府工作报告给治理“为官不为”开出了“药方”,一是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加强监督问责。我们要通过完善用人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退出机制等,及时撤换那些精神懈怠、能力滑坡、不思进取的庸官懒官;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褒扬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鞭挞“为官不为”的干部,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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