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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号(总第50号)开封市财政局组织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7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财政局组织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6号(总第50号)

20171117公告)

来源:财金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329630,对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开封市财政局位于开封市大梁路西段242号,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负责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市财政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督检查办公室、综合科等17个职能科室。下设开封市非税收入管理处、农发处等9个所属单位。在编人员190人。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含开发区)

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调整预算收入为430917万元,实际完成429648万元,为预算的99.7%较上年增长5.6%。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739188万元。实际完成7185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9%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79265万元,实际完成388242万元,为预算的102.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3406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36419万元,实际完成4575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3%,较上年增长5.5%

2016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878226万元,收入实际完成889559万元,为预算的101.3%;支出预算为820486万元,实际支出861430万元,为预算的105%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100万元,实际完成3450万元,为预算的111.3%,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使用。

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825521万元,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602631万元,市本级债务余额符合市人大批准的规定限额。

市本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6269.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9.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89.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8.09万元,会议费963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财政局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年共筹措和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8.1亿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67.6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1.5亿元,置换债券46.1亿元。争取到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了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建设、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研究出台了《开封市财政保障及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共投入财政资金11539万元,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制定了市本级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加大了预算安排和统筹各项资金的力度,全面加强债务管理,有效化解我市债务风险。

但是,在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代编预算不细化

2016年市财政有216项代编事项、预算规模309700万元,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其中:代编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5600万元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占年初基金预算支出110893万元的95.22%。预算到具体部门和项目的资金仅有 529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缺乏严肃性和约束力

2016年市财政850万元采购资金没有具体到部门和项目,而是编制到局属内部科室。

(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

2016年度市财政局未按照要求在30天内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26803万元,项目56项。

(四)财政资金年终结余较大,没有发挥应有的资金效益

截至2016年,全市市级预算执行单位累计年终结余 26860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结余200100万元。

延伸审计市公安局等10个预算单位结转结余情况发现,共结余结转资金6066.87万元,其中:2014年结转结余资金662.92万元,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5403.95万元。

(五)应缴未缴财政收入

12014年至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欠缴土地出让收入26221.38万元,滞纳金23022.66万元,涉及14宗土地。其中:2014年欠缴土地出让收入17046.74万元、滞纳金15949.01万元;2015年欠缴土地出让收入9174.64万元、滞纳金7073.65万元。

2201620家企业单位应缴纳未缴城市基础配套费1715.75万元 。

(六)教育费附加安排不科学,部分造成结余,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016年市财政局预算安排教育费附加564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990万元。通过抽查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第十三中学扩容改造项目、小学改扩建项目、开封高级中学西校区BT工程项目,审计发现:

1.市第十三中学扩容改造新建综合教学楼工程资金第二批拨款500万元截止审计日未支付,造成结余。

2.市教育局2016年利用地方教育附加改扩建一所小学预算安排500万元。截止审计日,仅支付小学设计费5.18万元,剩余资金在市教育局结余。

32016年拨付开封高级中学地方教育附加1000万元用于该校西校区BT工程建设项目还款。截止审计日,资金尚未使用。

(七)市财政局国库科2016年财政专户对账单

发现原结算中心在建设银行金明支行开设1个银行账户,账户余额79万元。截止审计日仍未清理。

(八)置换债券滞拨时间超过1个月

12016年市财政局第一批置换债券滞拨超过1-2个月的有17156.2万元,超过3-6个月的有10000万元,超过6个月的有1443.8万元。

22016年市财政局第二批置换债券资金和第三批置换债券滞拨超过1-2月的有52383.31万元,超过5个月的有14305.62万元。

32016年开发区财政局置换债券滞拨时间超过1-2月的有45564.27万元,超过3个月的有53357.08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市财政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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