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粮食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2015年第2号(总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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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贸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对开封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一)市粮食局2014年经费支出账反映,在福利费支出单位职工食堂招待用餐合计24165.60元。
(二)市粮食局2014年经费支出明细账反映,在经费支出办公费、其他支出等科目支出报销凭证未附支付明细单合计20697元。
(三)市粮食局 2014年“经费支出”明细账反映,发现该单位存在无依据支付劳保用品合计18085元。
(四)超规定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42351.18元。市粮食局2014年按规定应列支招待费15386.42元,实际列支招待费33572元,共计超支招待费42351.18元(招待费超支18185.58元,并在福利费中支出单位职工食堂招待用餐24165.60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粮食局提供的2014年度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也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今后工作中应加以纠正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