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10年1月至2013年11月
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相关资产审计结果
(2013年12月6日公告)
2013年第3号(总第14号)
来源:社保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于2013年11月27日,对杞县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中心2010年1月至2013年11月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相关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杞县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及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及增值。至审计日,该单位职工6人。
二、审计结果
截止2013年11月,该单位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102831429.20元。
2010年1月至2013年11月,该单位业务收入5047043.17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266703.69元(2010年276192.60元,2011年230842.59元,2012年221412.78元,2013年1月至11月538255.72元);存款利息收入3644045.29元(2010年339846.04元,2011年381797.45元,2012年1246544.60元,2013年1月至11月1675857.20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19794.21元(2010年678.74元,2011年7546.95元,2012年11174.14元,2013年1月至11月394.38元);国债利息收入116500元(2011年78000元,2012年38500元)。
2010年1月至2013年11月,该单位业务支出3396054.79元,其中:利息支出3367706.36元(2010年403607.89元,2011年467321.09元,2012年1101225.41元,2013年1月至11月1395551.97元);账户维护费28348.43元(2010年22688.04元,2011年1255.10元,2012年2005.89元,2013年1月至11月2399.40元)。
截止2013年11月,该单位经费户资产总额208665.37元,其中:现金23946.75元,银行存款134158.82元,应收账款162.80元,固定资产50397元;负债总额147165.37元,其中:其他应付款4493元,应付账款142672.37元;净资产61500元,其中:固定基金50397元,累计结余11103元。
截止2013年11月,该单位公积金贷款余额2847563.34元,增值收益存款余额550218.69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杞县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公积金归集、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