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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号(总第12号)开封市红十字会四川芦山地震募捐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2-10 17:36:33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红十字会四川芦山地震募捐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3814公告)

 2013年第1号(总第12号)

 

来源:社保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开封市红十字会《关于对开封市红十字会四川芦山地震募捐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函》的委托,开封市审计局于2013531,对开封市红十字会四川芦山地震募捐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420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地震后,市红十字会在其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了《开封市红十字会救助四川雅安地震呼吁书》,向社会公告捐赠地点、捐赠热线、捐款账户及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网址等,依法组织开展募捐,积极投入救灾工作。

二、审计结果

(一)募捐款物接收情况

截止2013520,市红十字会共接收四川芦山地震捐款927317.68元,其中:有关单位捐款702899.10元,县区红十字会捐款170688元,个人捐款53730.58元。

鉴于当时四川芦山地震灾情和运输条件所限,市红十字号召社会各界尽量以现金方式捐助。因此,此次募捐无捐赠物资。

 () 募捐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531,市红十字会接收的四川芦山地震捐款支出510053.94元,其中:上缴省红十字会500000元,据实列支宣传费、资料邮寄费等10053.94元。

(三)募捐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3531,市红十字会接收的四川芦山地震捐款结余417263.74元。

(四)结余资金上缴情况

经跟踪审计,市红十字会按照《河南省红十字会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补充通知》(豫红〔201330号)第二条的规定,已于2013615将结余资金417263.74元全额上缴省红十字会。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四川芦山地震发生后,市红十字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集救灾资金,及时公布捐赠信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了筹集合法有序、上缴及时到位、管理严格规范。市红十字会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四川芦山地震募捐资金的接收管理情况,募捐资金的接收管理活动遵守了有关法规制度。审计未发现截留、挪用募捐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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