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审计系统2020年报送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相关要求
各县(区)审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审计信息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扩大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特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审计局要对报送的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行保密审查,严格把关,进所有稿件要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言之有物、有理、有据,必须确保事实真实、数据准确、时效及时。
二、各县(区)审计局报送的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请参考审计署互联网站要求的格式文本进行编辑处理。务必附有投稿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签发人、保密审核人等信息,以备核实和联系。对没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签发人等要素的稿件一律不采用。
三、各县(区)审计局每月至少报送3篇审计信息或宣传稿件,全年不得少于36篇。
四、市局机关各科室报送的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长把关。
五、市局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篇审计信息或宣传稿件,全年不得少于24篇。
六、市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各县(区)审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报送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的数量及采用情况。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