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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审计局2013年度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8 15:31:59 【字号: | 浏览量: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开展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请示

 

汴审组〔20131

 

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开封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开封市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科级干部职位空缺情况,拟开展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开封市审计局2013年度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

2013216

 

 

 

开封市审计局2013年度

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开封市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竞争上岗,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素质优良的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优化结构、选贤任能为重点,把竞争机制引入组织人事工作之中,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干部树立竞争意识、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促使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务实重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为开封市审计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开封市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严格职数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职数

正科领导职数5个。

四、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

2、竞争上岗人员必须是局机关的公务员,具备相应的职务晋升资格。

3、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现任副科长、副主任科员的,必须任职两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7周岁(196611后出生)以下。

5、现任主任科员的,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7周岁(196611后出生)以下。

6、对取得与审计工作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和部队转业的副团职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未取得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不得提拔担任业务科室正科级领导职务。

五、程序和方法

1、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上岗职位数额、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

2、组织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按照报名表要求内容进行填写。

3、资格审查。局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依据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以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基础,报名前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原件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民主测评。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民主测评得分=(大会个人得票数÷大会参加测评人员总数)×100

7、确定票决人员。按照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334的比例计算每个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总分(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40%),依据总分高低确定8名票决人选。

8、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全体班子成员会,以票决方式,从8名票决人选中推出6名考察对象,并予以公告。

9、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基本情况、政治业务素质、竞争上岗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写出综合考察报告。

10、确定拟任人选。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或票决出拟任人选(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的拟任人选由局党组根据竞争上岗结果提名,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通过)。

11、公示。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

12、任职。公示期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放同志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和机关党总支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七、纪律要求

1、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纪检组监督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

2、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期间,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

3、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拉票贿选,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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