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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开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10 11:20:29 【字号: | 浏览量: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印发

《关于落实开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的通知

 

汴审组〔201415

 

局属各单位:

《关于落实开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

   2014年11月18

 

 

关于落实开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印发<开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汴办〔201427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局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承担的2项牵头工作、12项配合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牵头工作

(一)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责任领导:经责办主任

主办单位:经责科

协办单位:各业务科

(二)各部门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各项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进度目标。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主办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配合工作

(一)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奢侈浪费、出入私人会所和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及个人礼金、有价证券的行为,严禁公车私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2014年底前,要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出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牵头部门:市纪委)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主办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各业务科

(二)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牵头部门:市委群工部)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人教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总支

(三)坚决整治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社保科

协办单位:投资科

(四)坚决整治教育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行政事业科

协办单位:各业务科

(五)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牵头部门:市纪委)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财金科

协办单位:各业务科

(六)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将查办案件作为核心职能。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指挥,健全案件查办日常协作机制,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和司法行政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健全防逃追逃协调机制。(牵头部门:市纪委)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总审计师

主办单位:监察室、法制科

协办单位:各业务科

(七)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提出具体严格措施和目标,建立约束机制,实现“三公经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办公室

(八)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财金科

(九)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投资科

(十)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财政预算、部门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办公室

(十一)健全财政监督制度,建立嵌入业务流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性资金、资本、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财金科

协办单位:各业务科

(十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和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控。(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

主办单位:财金科

协办单位:投资科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

(二)建立研判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三)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通报情况。

(四)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五)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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