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号(总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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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投资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尉氏县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底,尉氏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704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394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尉氏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52户。审计调查表明,实际竣工完成394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尉氏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1057.4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49.28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2.5万元,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及危房改造结余资金等其他渠道筹集245.64万元;当年支出5783.6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64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724.4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33.1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22.7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4.36万元,结余资金退回及利息等其他支出3351万元;年末累计结存655.06万元。
截至2017年底,尉氏县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2791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尉氏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30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涉及家庭81户,金额141.28万元。
(二)安居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尉氏县房地产管理所对以企业代为申请的人员未严格按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在没有开具无房证明的情况下,批准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套数378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尉氏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