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清产核资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8号(总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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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保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一、基本情况
市医保中心为隶属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县级全供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7月底,该单位编制人数为46人,实有人数39人。2016年12月以前,市医保中心管理的社保基金包括2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12月,原归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整体并入市医保中心,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均分布在各个县、区,市本级无参保人员)。截止目前,我市医保基金统筹级次为市级统筹。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一)社保基金管理及收支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及收支情况
市本级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制度建立于2001年11月。自2001年11月至2017年7月,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总额为391086万元(其中:单位缴纳166286万元,职工个人缴纳177230万元,中央财政投入11570万元,市本级财政投入36000万元),同期支出总额为347324万元(均为保险待遇支出),至2017年7月底,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3762万元,参保人数41.05万人。自制度建立至2017年7月,共计有245.93万人次不同程度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及收支情况
市本级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08年8月。自2008年8月至2017年7月,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总额为94089万元(其中:个人缴纳15034万元,市级财政投入7863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18万元),同期支出总额为58825万元(均为保险待遇支出),至2017年7月底,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264万元,参保人数26.14万人。自制度建立至2017年7月,共计有73.46万人次不同程度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市医保中心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1.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7月底,市医保中心经费户账面显示资产总额246.41万元。此次审计审减固定资产35.37万元(已上报财政部门,待核销),审增无形资产20万元。审计后资产总额为231.04万元。
2.负债情况
截止2017年7月底,市医保中心经费户账面显示负债总额为6.27万元。
3.净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7月底,市医保中心经费户账面显示净资产总额为240.14万元。此次审计审减固定基金35.37万元(已上报财政部门,待核销),审增事业基金20万元,审计后净资产总额为224.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医保中心基金账户真实反映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经费账户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内控制度制定完善,执行有效。但也存在着资产不实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市医保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