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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号(总第24号)开封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1 15:13:24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号(总第24号)

20161221公告)

 

来源:财金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54530,对开封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位于开封市大梁路西段242号,现有干部职工168人。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负责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市财政局内设机构17个,下设开封市非税收入管理处等9个所属单位。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45280万元,实际完成3249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4.1%上级补助收入2859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7690万元,上年结余46741万元,调入资金29135万元,市本级各项收入总计774490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645653万元。实际完成6004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执行中,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偿还债券支出和结转下年结余等实际支出757124万元,年终净结余17366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19792万元实际完成1423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4.77%加上上级补助和上年结余当年基金收入总计为26923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支出预算为194039万元实际完成1369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0.57%年终结余57099万元

截至201512月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93143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17148.65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623816.91万元,较上年减少19513.60 万元;政府或有债务307620.23万元,较上年减少197635.06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财政部门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增长。出台了《开封市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了16条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举措,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超过15亿元,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发展。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7.1亿元(不含债券资金),增长15.5%,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015年争取到上级政府债券资金56.1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8.9亿元、置换债券47.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向社会推介总投资规模257.9亿元PPP项目30个。全市21个项目列入省备选库,6个项目列入省推介库。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预算执行不到位

12015年市财政局调整预算数645653万元,年终决算600435万元,市级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3%。如2015年市财政当年预算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150万元,当年仅支出650万元,执行率仅为56.52%

22015年市财政局当年市级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数194039万元,年终决算13694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为70.6%

(二)部分项目预算批复和资金下拨不及时,不利于项目执行

12015年市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转移资金539504万元,截止当年底上级专项转移资金结转7166.27万元。未分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中超出预算法规定30日分配期限的资金3503.79万元。

2.市财政局201567收到省拨入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708万元,截止当年底未拨付到相关单位。

3.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金的通知》(汴财预201518〕号),安排2015年度市本级教育费附加52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资金2200万元。该指标文件应与年初预算一起下达,实际于2015814下达。

4.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汴财预〔201521号),安排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650万元。该指标文件应与年初预算一起下达,实际于2015121下达。

 (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1.改变资金用途,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900万元用于财政扶贫整体推进项目,将教育费附加用于日常经费及市级配套支出680万元。

2.职业教育资金安排不足,当年安排职业教育资金1150万元,仅占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资金的15.54%,未达到规定的30%比例。

3.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延伸审计时发现市委农办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与单位办公经费混合记账,涉及资金136.3万元。

(四)部分账务核算不符合规定

1.财政暂存款控制不严,比上年增加1.81亿元,未达到财政部“财政暂存款每年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的要求。

2.市非税收入管理处在2015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以应付款冲抵应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84.81万元,造成财政收支不实。

(五)部分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市级专户

经延伸审计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发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属于市级专户管理的罚没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涉及资金185.46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市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等文件加以规范,加大支出力度,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支出效益;二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批复和资金下拨不及时,不利于项目执行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制定措施,采取严格按规定时限下达预算,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等措施,加快预算下达进度;三是关于职业教育资金安排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时,加大了对职业教育投入,确保达到规定比例;四是关于市委农办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与单位办公费混合记账的问题,现已调整了账项,并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五是关于财政暂存款控制不严,造成余额较上年增加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暂存款控制,逐步减少暂存款规模;六是关于市非税收入管理处以应付款冲抵应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造成财政收支不实的问题,市非税收入管理处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加强收入与支出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七是关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属于市级专户管理的罚没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问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将原先缴入区级国库返还的185.46万元,进行了调账用于弥补运政执法经费缺口。自20169月起,交通罚没收入已全部上交市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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