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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7号(总第22号)开封市2012年至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21 16:21:31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2012年至2014年度

林业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2015年第7号(总第22号)

20151217公告)

 来源:农业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1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开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所辖32012年至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等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至2014年,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共投入我市各项林业专项资金合计136686000元。本次审计所辖3个县资金合计63929600元。截至审计日,林业项目资金已使用57293880.6元,未使用6635719.4元。

根据河南省林业厅核查验收通报结果显示,2012年至2014年,我市所辖3县计划造林总规模222470亩,经河南省林业厅核查验收,造林合格面积216332亩,共涉及3县的50个乡镇、4个国营林场和1个工业园区。

本次审计,除了审计所辖3县的财政局、农林局外,还抽查了27个乡镇、3个国营林场和1个工业园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林业生态建设是环境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惠民工程。我市各级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非常重视,每年都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尤其是在防沙固土、退耕还林、绿色通道等工程项目建设方面更为突出,为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尉氏县还被评为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县。但是审计也发现:由于管理不善,树木保存率低,造成资金损失浪费;挪用专项资金;购买树苗未经集中采购和招投标等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林业专项资金。林业资金项目使用单位,尤其是部分乡镇存在挪用现象,共计挪用1607001.59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二)损失浪费林业生态专项资金。高速公路两侧、农桐间作两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树苗成活率高、保存率低,尤其是夏收、秋收以后,树苗需要重新补种,造成林业生态专项资金损失浪费。根据抽查,直接损失浪费计1377031元。

(三)滞留林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所辖3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滞留林业专项资金现象,共计11777400元。

(四)部分林业生态资金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所辖3县都存在将部分林业生态资金直接拨付到林业部门或各乡镇,3年共计6590000元。

(五)购置树苗款多数未经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按要求,在购置树苗时,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应实行招投标或实行政府采购。

(六)其他问题。一是超限额使用现金8929284元;二是白条入账报销1097898.60元。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所辖各县正在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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