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科学技术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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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4号(总第15号)
来源:外资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对开封市科学技术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一)市科技局机关存在的问题
1.乱列支出
市科技局经费支出明细账反映,2012年12月列支开封市鼓楼区书秀绣苑等单位购礼品、汴绣6450元。
2.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
截止2012年底,市科技局应列支招待费10716.10元,实际列支招待费118837.30元,超标准列支招待费108121.20元。
(二)情报所存在的问题
1.情报所2012年将拨入地方特色数据库专款30000元,直接转入事业基金。
2.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
截止2012年底,情报所应列支招待费3252.59元,实际列支招待费24229.50元,超标准列支20976.91元。
(三)开发交流中心存在的问题
开发交流中心2012年在AGT氨基聚硅铜柔剂项目中列支医疗保险费1316.70元、列支非项目人员差旅费等5518元,在开封市文化精神探源与发展研究项目中列支市政府禁烧办加油费200元,合计7034.70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科技局及所属二级机构所提供的2012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也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今后工作中应加以纠正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