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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号(总第137号)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15 17:53:00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农业农村科司梦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对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是开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政正县级单位。局机关有办公室、人事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等12个内设机构,编制46人(含工勤2名),截至2021底,在职干部职工45 人(含工勤2名)。主要职责有: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及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宣传教育工作等。

市生态环境局下辖10个派出分局、14个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的财政预算,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该单位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无公函支出业务接待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票据不完整,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在非政府定点单位采购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结果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对审计建议及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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