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8月27日)
来源:农业农村科 赵东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开封市审计局2021年审计工作安排,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对开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挂拍牌成立,是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参与制定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组织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目前,该部门实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6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收入支出情况
2020年度市财政局批复市扶贫办部门支出预算6185002.50元,预算实际支出8719826.16元。
(二)“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列支情况
2020年市扶贫办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因公出国(境)0.00元。培训费111950.00元、会议费80000.00元。
2020年市扶贫办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7408.6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99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2418.60元、因公出国(境)0.00元。培训费10824.00元、会议费76968.00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及所属的市脱贫攻坚信息中心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的财务收支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无公函接待、跨年度报销、未在指定地点采购、下属二级机构无预算列支会议费。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开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公告之日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