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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5号(总第121号)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1-04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受市政府委托,开封市审计局局长管坚勇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整改,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作出具体安排,强力推进整改。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力求应改尽改。审计整改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交办县区、联席会议交办行业部门、交办督查部门限期督查督办的“三重交办”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4个,整改率98%;促进拨付使用资金8.36亿元,挽回损失3.3亿元;对41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出台规章制度47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的16个问题,已整改16个。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市财政局强化与部门的沟通衔接,提高资金使用单位参与“待分配项目”预算编制程度,能够明确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全部编入预算;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财政资金早投入、早见效。二是预算收入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463.98万元已全部上缴入库;市政府专题研究恒大童世界应缴未缴城市基础配套费,已按照竣工验收进度分批次缴纳。三是预算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2019年结余未拨付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65.1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四是决算编制与专户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与人行、商业银行、执收部门的沟通联系,清理待查款项,确保及时入库;非税收入之外的诉讼费78.49万元已上缴。五是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问题。应缴未缴国库形成的存量资金21638.62万元已入库;2个县已将尚未分配到部门的存量资金6113万元全部安排支出,尉氏县420.79万元存量资金已上缴国库,市本级及8个县(区)自有资金账户形成的存量资金,235.25万元已支出,剩余4361.16万元已入库。

2.审计查出市级部门预算执行50个问题,已整改50个。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预算编报管理,保证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7个单位应缴未缴收入758.5万元已上缴;5个单位项目已完工,滞留资金4597.13万元已拨付;6个单位应缴未缴税费121.57万元已补缴。三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所涉及3个单位已出台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管理。

3.审计查出预算绩效管理问题3个,已整改3个。一是未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评估结果作为部门申请资金的必要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二是未对部门设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问题。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前置条件,并将设置范围扩大到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三是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问题。市财政局已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4.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问题8个,已整改7个。一是资产管理不清问题。市财政局已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做了留存归档工作,为后续规范管理打好了基础。二是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问题。10个单位已全部录入。三是应收未收企业资产处置收益问题。应收未收的1254.06万元已收回。四是关于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问题。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79万元已全部收回。五是关于资产租赁和处置未审批或未备案问题。相关部门已完善审批和备案手续。

(二)“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脱贫攻坚问题3个,已整改3个。一是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问题。审计期间已将违规享受的资金14万元退回。二是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结余资金58.6万元已上缴。三是项目推进缓慢问题。43个项目全部完工。

2.审计查出污染防治问题5个,已整改5个。一是重点企业深度治理不到位问题。5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家企业已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规定。二是监测设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10家企业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和验收,剩余12家已完成安装正在验收,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1类长期闲置设备已投入使用。

3.审计查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2个,已整改2个。多填报的隐性债务数据已剔除。相关部门已压减支出并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问题65个,已整改65个。疫情审计查出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采购物资未及时支付货款等问题通过边审边改,后期整改跟踪,已全部拨付到位,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物资分配,确保了防疫资金物资安全。

2.审计查出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问题2个,已整改2个。一是贷款发放进度慢问题。涉及贷款865万元已发放。二是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分配下拨问题。1110.6万元已拨付到位。

3.审计查出“放管服”改革问题6个,已整改6个。一是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分措施未落实问题。市本级已取消相关备案,并入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办理;4个县区将相关的核准条件不再作为前置条件;5个县区已落实“区域评估”改革措施;5个县区完善了项目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二是便民服务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县区已实现水、气、暖过户业务联动和一窗受理。三是“信息孤岛”尚未完全破解问题。市本级和3个县区政务服务信息与政务服务平台已实现对接,办件信息和办理结果已实现自动推送至政务服务网。

4.审计查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问题3个,已整改3个,一是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市本级和2个县已退回超标准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22.69万元。二是应减免未减免房租问题。已重新签定租房合同,应减免的9.17万元已减免。三是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问题。预防性体检费已纳入财政预算,今后不再收取。

5.审计查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2个,已整改2个。已将少列欠款列入台账,多报拖欠账款已剔除。

6.审计查出优化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问题3个,已整改3个。一是应配套未配套资金问题。221.17万元应配套已到位。二是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市本级和4个县区800.92万元已拨付。三是未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进行补贴问题。市科技局已完善合同相关条款,制定了《扶持技术转化转移体系建设奖励资助办法》。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县级医院提质升级问题3个,已整改2个。一是远程诊断系统未能联通所有乡镇卫生院、覆盖村卫生室比例低问题。2个县已联通和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二是设备采购未提供预算金额或者控制价问题。相关部门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对设备采购价格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2.审计查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问题6个,已整改5个。一是无证办学清理不彻底问题。2个县区取缔了7所无证幼儿园,停办了13所,1所转为公办。二是教育资金和普惠性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涉及县区已将拨付不及时资金1872.4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三是项目进展缓慢问题。3个县已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总体看,我市审计整改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但仍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核算问题。由于相关会计制度还不完善,如何记账、登记目前仍有争议,一些房产由于历史原因情况复杂,未进行竣工决算,市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竣工决算,转记固定资产。二是标准化幼儿园办园要求未达标问题。相关县区正按要求整改。三是相关部门综合楼工程未按时完工问题。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后续消防、排水及二次结构施工正加快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加强统筹、分类施策、强化督查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已整改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审计整改制度化、长效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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