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转发
《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的通知
汴审组〔2018〕18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汴纪发〔2018〕5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双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请于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
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汴纪发〔2018〕55号
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察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管各企业和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正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重要节点,为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端正换届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贯彻落实意见,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组织隐秘聚会,搞拉票贿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落实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风行动”和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真抓好“九个严禁”、全市“清风行动”提出的“30个严禁”等以及“九个一律、九个严禁”换届纪律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到关键处,管到关键人,管好身边人,真正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强化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作用,按照市委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既要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要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县区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
请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于
联 系 人:杨 烨 严冰冰
联系电话:23876336 2387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