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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个人事项报告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18 17:53:55 【字号: | 浏览量:

强化个人事项报告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董帅奇  实习生 郑夏楠

 

来源:开封日报

 

近年,每逢岁末年初,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一份特别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4年,中组部部署开展了针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实性、完整性的抽查核实工作。今年,中央对抽查核实工作又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精神,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85,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通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便于组织第一时间掌握领导干部新情况、新动向,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带病干部”再想瞒天过海、“劣马”闯关,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中组部2015年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了哪些从严新规?

答:2015年,中组部亮出三把 “利剑”,从严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签署“承诺”。随机抽查体现普遍性,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重点抽查体现针对性,对重点对象一律进行抽核;签署“承诺”便于事后追责。

新规一:加大随机抽查核实力度。从20151月起,将随机抽查比例由之前的3%5%提高到10%

新规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将成为新常态。突出抓好重点抽查,从 2015 1月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巡视工作和群众举报反映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一律进行重点核查核实。

新规三:签署“承诺”如实申报“家事”和“家产”。按照中组部要求,从2015年起,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需签承诺书,确保所填内容已与家人进行了认真核对,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把“利剑”从存量、增量、痕迹方面,筑牢贪腐的“预警区”,不仅可以揭出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良家底”,使“裸官”难以藏身,更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领导干部“干净做官”起到倒逼作用,全方位体现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魄力和决心。

问: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如何问责,抽查核实结果如何运用?

答: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连个人事项都遮遮掩掩,甚至不惜糊弄、欺骗组织,那就说明他的某些个人事项“见不得阳光”,极可能存在腐败问题。组织部门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

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凡抽查核实结果与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内容不一致的,应暂缓选拔任用(暂缓后备干部人选调研),并对其进行函询;函询情况由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会同干部管理机构审理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取消后备干部人选资格),由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如此一来,那些隐藏瞒报、糊弄组织的干部要警醒了,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要承担相应后果的。

问:根据中央精神,我市如何从严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答:近年,我市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对填报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到位,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鉴于此,我们印发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告知书,要求填报人在告知书上署名留痕,并作出郑重承诺:各项填报要求已理解明晰,所填报内容已与配偶、子女进行认真核实,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以此作为今后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个别干部以不知情、不理解、未与家属沟通等托词,为自己不如实填报推诿脱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成为新常态,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在这里,再次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对该项工作的严肃性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刻保持警醒,慎独慎微,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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