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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9 10:12:10 【字号: | 浏览量: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

来源:开封日报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23854045

邮箱:kflzb@126.com

 

 

中共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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