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开封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首页 > 审计之窗 >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09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pdf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5/05/content_5754176.htm

相关链接:https://sjj.kaifeng.gov.cn/news/view-23-6156.html

  •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