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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坚持四项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19 16:01:25 【字号: | 浏览量:

市审计局坚持四项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网站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审计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有效转变,市审计局坚持四项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体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后,才能参与审计执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是坚持审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审计项目案卷评查工作实行“三层把关”:首先是每个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由法制科对审计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日常把关;第二是年底对审计案卷质量管理中,组织专门检查组进行评比把关,并评选优秀案卷;第三是严格按照审计案卷立卷归档要求,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查把关,确保归档案卷质量关。通过审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三是坚持审计执法检查回访制度。为确保审计决定得以落实,提高审计决定整改率,充分转化和运用审计成果,专门组成督导组,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每年度开展两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市人大。

四是坚持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执法相关责任落实到科室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年如因执法程序失误、案件事实不清、审计结论错误等,导致审计行政复议改变审计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责任,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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