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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号(总第125号)开封市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31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8月30日)

来源:行政事业科刘国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开封市审计局2021年审计工作安排,开封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3月8日至4月30日,对开封市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封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处置影响稳定、影响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事件和问题。共有38个内设机构和40个派出机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不含四县和祥符区)在编民警2624人,离退休949人。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开封市公安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交警支队、刑侦支队、监管支队、特警支队以及城区各分局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市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数473355758.30元(基本支出425002658.30元,项目支出48351300元),当年实际支出917697840.55元(基本支出608770481.8元、项目支出308927358.75元),当年预算执行比例193.87%。

审计结果表明,开封市公安局及有关二级预算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开封市公安局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费用超预算支出、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应退未退取保候审保证金、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政府采购未实行定点服务、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结果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开封市公安局对审计建议及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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