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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5号(总第101号)开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2-22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0年12月22日公告)

来源:财政科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开封市审计局局长管坚勇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加力提效,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6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亿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亿元,增长15%。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4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重点,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2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完成;安排资金11亿元,大力推进清洁能源、黑臭水体、污染防治等项目实施;2019年,累计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4亿元,较好发挥了债券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优化结构,民生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聚焦破解民生“八需八难”,全市投入民生资金300亿元,增长13%,民生实事和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破解就业难;拨付资金5亿元,支持破解出行难;落实资金11亿元,支持破解上学难;安排资金0.7亿元,加快完善“一网通办”和“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支持破解办事难;投入资金2亿元,支持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落实资金3亿元,支持破解住房难。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创新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工作中,运用信息化手段,首次实现了对市级76家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开展了14个现场审计项目,与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同步实施疫情防控、税收征管、减税降费等13个专项审计。审计覆盖全市380家部门和企业,涉及资金345亿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级财政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2019年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部分支出预算当年未执行或执行率低。三是未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预算收入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463万元。二是应收未收开封恒大童世界项目和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城市基础配套费。

3.预算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二是2019年市本级对部分县(区)存在超借现金现象。

4. 决算(草案)编制与专户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非税收入专户暂存款未及时清理。二是一体化示范区违规在非税收入专户之外收缴诉讼费。

5. 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截至2019年12月底,市本级及8个县(区)管理的财政专户中应缴未缴国库形成财政存量资金。二是1个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3个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中存在尚未分配到部门并结转2年以上。四是市本级及8个县(区)部门管理的“自有资金”账户中形成了财政存量资金。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直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与管理,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得到一定压减。审计发现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1个单位年初未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编入预算。二是1个单位年初安排项目预算批复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7个单位预算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二是5个单位项目进展缓慢导致专项资金闲置4597万元。三是6个单位挪用项目资金。四是7个单位应缴未缴税费126万元。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一是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程序193万元。二是3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三)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对市级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二是未对部门专项资金设置绩效目标。三是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四)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对市级及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的49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部门所管理的桥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固定资产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目前成本不清,价值不明,未纳入单位资产账目管理。二是8个部门的9个建筑项目已完工并交付投入使用,尚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10个部门已上缴财政的资产处置收益未录入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四是1个单位截至2020年6月底少收取转让价款279万元。五是2个单位资产租赁、出借和处置未审批或备案。

二、“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脱贫攻坚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对1个县进行了脱贫攻坚审计,抽查扶贫资金1.7亿元、扶贫项目61个。同时,我局举一反三,加强了对其他各县的审计监督,审计发现的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产业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已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家企业未按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家企业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规定。二是22家企业未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验收任务;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红外测油仪等11 类设备,建成后长期闲置。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全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区)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县多报隐性债务。二是1个区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未达到要求。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审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迅速成立37个审计组,投入116名审计人员,对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分配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全过程跟踪审计。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审计涉及资金1.5亿元、物资255万件。审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分配638万元,规范资金使用36万元;促进社会捐赠资金及时拨付253万元,促进采购物资及时分配下拨29万件。对审计发现还存在分配不及时、不合理等65个问题,审计机关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完毕,促进了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规范。

(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对市本级及所属县、区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进度较慢。二是2个县区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分配下拨。

(三)“放管服”改革审计对全市“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本级和4个县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不到位;5个县(区)未按规定落实“区域评估”改革举措,造成部分企业办理审批时重复提交材料;5个县(区)部分项目审批手续过于繁琐,存在审批业务办理超期的情况。二是2个县区未实现水、电、气、暖等过(立)户业务联动办理,群众“多头跑、来回跑”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市本级和3个县(区)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不到位,造成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无法实现“一网通办”;市本级3个县(区)未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全部办件信息和办理结果实时自动推送至政务服务网。

(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县(区)消防救援装备、安全考场等14个工程项目,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33万元。二是1个部门应减免未减免房租9万元。三是1个县医院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43万元。

(五)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清理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亿元。审计发现的拖欠账款未列入财政清欠账款台账、多报拖欠账款等问题,相关部门已经整改。  

(六)优化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县(区)财政应配套未配套资金259万元。二是市本级和4个县(区)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至企业。三是市本级未按照企业及科研单位的技术合同交易额进行补贴。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一)县级医院提质升级审计对2个县级医院提质升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远程诊疗系统未能联通所有乡(镇)卫生院,覆盖村卫生室比例较低。二是1个县中心医院迁建项目进展缓慢。三是1个县医院在项目的设备采购时,未提供预算金额或者控制价。

(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审计对全市10个县(区)的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区无证办学清理不彻底。二是3个县(区)未落实每个县城区办好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的要求。三是4个县(区)学前教育相关资金拨付不及时。四是3个县由于未及时规划项目,造成资金闲置。五是4个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

五、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6月以来,审计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纪违法事项38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部门23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15件。

有关部门对移送案件线索和违纪违法事项查处后,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六、审计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在审计整改中精准施策,形成向辖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督查局“三重交办”的模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宏勋带队对重要事项监督整改,极大提升了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截至2020年6月底,通过审计整改,督促资金拨付到位8亿元,追回及上缴财政资金0.3亿元,挽回损失3亿元,补缴税金41万元,健全相关规章制度47项。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预算执行统筹协调,提升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加强对部门预算批复的审核,防止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连年安排大量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可预见性。

(二)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打破预算编制“基数+增长”的支出固化格局,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强化零基预算观,做到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突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民生领域支出。

(四)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项目立项、资金管理、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和后续管护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和考评。对工程进展迟缓、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立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工程规避招投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实行问责,严厉打击涉嫌串标、陪标、假借资质参与竞争等违法行为。    

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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