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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号(总第98号)开封市审计局关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2-21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审计局关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2020年12月21日公告)

来源:经责一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0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是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正处级。局机关有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与科技标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放管理科)、移动源污染监管科、宣传教育科12个内设机构,编制46人(含工勤2名),截至2019年底,在职干部职工41 人(含工勤2名),离退休人员34人。市生态环境局下属10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各县、区分局,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封市辐射环境检测站、开封市环境监控中心、河南省开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原开封市环境监测站,为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重点审计了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有关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有关单位提供的2019年度预算执行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也存在无预算列支、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审计发现了扩大开支范围、未编制预算列支其他交通费、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资金滞留闲置、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未建立内审工作机制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开封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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