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12月25日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月27日至3月31日,对开封市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正县级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指导工作,督导全市法律援助、司法培训和考试、公证等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该局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的财务收支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仍存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20000元。2018年市司法局收取中国联通公司开封分公司通信项目基站用房租赁费20000元未上缴财政。
(二)挤占专项经费用于一般支出762883.36元。2018年市司法局机关在“基层司法业务”“依法治市”“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中列支院内路灯安装、绿化树木、临时工劳务、驻村过路费等费用共计762883.36元。
(三)无预算列支培训费396260元
2018年市司法局在无预算经费的情况下,在组织公务员线下培训中,收取市监狱和市强戒所各198130元,共计396260元,用于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外出学习培训经费。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市司法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