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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5号(总第80号)开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24 16:32:09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12月23日公告)

来源:投资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委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28日至3月27日,对开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宗委)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宗委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办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具体事宜。内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等4个科室。下设开封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和大相国寺2个附属单位。2018年初机关行政编制16名,实有13人。开封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实有8人。市民宗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财政委批复该委收入预算4695461元,支出预算4695461元。实际支出执行4526616.20元。追加预算529400元。 

2018年民宗委收入总计5529755.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4124.2元,其他收入215630.85元。2018年支出总计5162541.45元。当年结余367213.60元。上年结余796140.28元,累计结余1163353.88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财政批复民宗委“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

2018年民宗委“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3754.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30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45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市民宗委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法和财经法规的规定,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合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市民宗委存在上年结余资金未编入当年预算、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项目预算过高、无依据收取所属单位宗教事务发展基金、超预算范围支出经费、票据不合规及手续不合规支出费用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市民宗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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