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国资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8号(总第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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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贸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一、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为市政府直属特设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重组、发展、维稳等工作。内设9个职能科室,编制37人,2017年末实有职工42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封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2017年度市财政局批复市国资委部门(部门合计)支出预算960109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7219元、商品服务支出194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9073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70000元。预算实际支出16103577.54元,执行比例167.75%,其中:基本支出150.18%,项目支出344%。2017年追加支出预算535173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0572.26元、商品服务支出4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7764.74元、专项支出2058700元。追加预算支出执行 5351737元,执行比例 100%。总执行比例为91.18 %。未支出预算 1624145.18元,作为额度结余。
本次重点审计了市国资委本级及所属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委及所属单位所2017年度财务收支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年度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法和财经法规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审计发现市国资委存在违规发放降温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及挤占关闭破产企业移交离休干部安置费用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市国资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