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3号(总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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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投资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对杞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杞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1258户;通过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6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300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开封市政府下达杞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508套,基本建成任务16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308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3382套,基本建成任务2522套,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300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杞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970.5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425.94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67.13万元,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243万元,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71.71万元,其他财政渠道462.8万元。当年支出14192.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68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375.03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支出5967.6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5086.54万元。
2016年,杞县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6500万元。至2016年底,全县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8403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上级下达杞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308户,因项目进展缓慢,截至审计日对已建成4个乡镇的300户进行了验收,2008户未完成,涉及资金2103.94万元未拨付。
(二)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上级财政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43万元未使用,至2016年底已闲置超过一年。其中:
1.2015年杞县农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因项目未开工,导致未拨付上级补助资金28.53万元。
2.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进度缓慢,导致未拨付上级补助资金1514.47万元。
(三)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杞县永大化工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9月。经审计组实地勘察,实际建设672套,主体工程已完工、楼层已封顶,部分基础设施不完善,由于承建方资金链断裂,截至2016年底该项目仍未建成。
2.5个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其中:
(1)徐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65套,土地面积
(2)西十里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53套,土地面积
(3)袁洼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0套,土地面积
(4)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80套,土地面积
(5)东关居委会棚户区改造项目(幸福港湾二期)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01套,土地面积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6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6套。
2.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00元。
3.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17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审批认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补助资金124100元。因项目未完工,截至审计日资金未发放。
(五)保障性住房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杞县公共租赁住房(大用职工宿舍)项目于2015年6月竣工,因养殖加工行业低迷,大用公司用工减少,截至2016年底,67套房屋闲置超过一年。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
杞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审计期间已着手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