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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号(总第45号)尉氏县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7 17:16:38 【字号: | 浏览量:

尉氏县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1号(总第45号)

20171117公告)

来源:投资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12月至20172月,对尉氏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尉氏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60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1159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尉氏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16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28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20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59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尉氏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229.2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16.74万元,本级一般预算安排2197.83万元,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366.82万元,本级财政从其他渠道筹集和安排147.86万元;当年支出3511.4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2021.5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843.8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544.1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96.77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5.15万元;年末累计结存5381.28万元。

2016年底,尉氏县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32664.7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6年尉氏县应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216套,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200套,完成率为92.59%

22016年尉氏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28户,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1159户,少完成169户,完成率为87.27%,尉氏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际未完成。

(二)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尉氏县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52万元,截至2016年底尚未分配使用。

2.尉氏县东湖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指挥部违规将安居工程专项贷款资金609.12万元用于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的人员和办公经费、发放津补贴和其他福利支出。如:2013年拨付尉氏县物资局办公费20万元;2014年拨付尉氏县公安局办案经费2万元;2016年支付执法局北二环非法建筑物拆除费用5万元;2013年支付生产资料公司部分职工养老金40万元;2013年至2016年指挥部用拆迁补偿款支付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补助费等经费支出542.12万元。

(三)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尉氏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尉州新天地)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就擅自施工,涉及棚户区安置房200套。该项目于20161023开始了桩基施工,2017123获取了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尉氏县两湖改造提升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过程中,2户被征收人赔偿金额与评估报告不符,高于评估报告,多支付拆迁补偿款14.37万元。

22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待遇,涉及保障房1套,多领取廉租补贴1440元。

320户家庭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52万元。

(五)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尉氏县4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保障房1471套。其中:福聚苑保障房项目保障房774套(廉租房180套,公租房594套),新蔚佳苑公租房项目180套,鑫安廉租房项目511套,鑫源家电城廉租房项目6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

尉氏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审计期间已着手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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