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4至2015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8号(总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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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贸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一、基本情况
经市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审核,2014年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审核项目3个,分别为:河南省金久龙实业有限公司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用增强型农机V带技改项目、尉氏县宏利橡胶有限公司高端橡胶V带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尉氏三耐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台套V带底胶线绳粘合分割机及100台全自动包布机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建设周期为2014年至2015年底共2年时间。2015年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审核项目4个。
2014年市财政下达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尉氏县财政已拨付项目企业520万元,县财政专户余额80万元。2015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县财政。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尉氏县在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申报、分配以及管理使用等环节,基本能够依法立项申报、依程序及时拨付、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但也存在主管部门未按统一管理办法拨付资金、项目企业未完全完成建设项目申报承诺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主管部门未按统一管理办法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015年开封市财政局拨付尉氏县财政局2014年项目企业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共计600万元。尉氏县财政局根据尉氏县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确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先期拨付项目企业项目资金480万元,以质保金形式缓拨3家企业项目资金各40万元。2015年11月,在尚未组织项目验收的情况下,将其中一家项目企业的40万元质保金拨付到位。
(二)项目企业未完全完成建设项目申报承诺。经延伸审计项目企业,尉氏县年产150台套V带底胶线绳粘合分割机及100台全自动包布机建设项目未完成申报材料所承诺的生产线购置。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尉氏县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企业的跟踪检查督导,按时组织对项目的验收。
审计期间,尉氏县已按审计要求和建议组织主管部门和相关项目企业对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