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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28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公告)

2011年第6号(总第048号)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科学审计理念,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加强对省级预算管理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一、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省人代会批准省级2010年一般预算收入91.6亿元,实际完成107.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7%,较上年增收20.8亿元,增长24.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5亿元,同比减收1.1亿元,为预算的94.5%,占一般预算收入的38.7%,税收比重较上年下降10.6个百分点。省人代会批准省级2010年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54亿元,调整预算689.3亿元,实际执行639.6亿元,较上年增长17.2%,为调整预算的92.8%,为年初预算的180.7%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人代会批准省级2010年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9.3亿元,实际完成143.2亿元,比上年增加92.7亿元,增长183.7%,为预算的144.2%。省人代会批准省级2010年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96.3亿元,调整预算140.2亿元,实际执行76.2亿元,执行率为54.4%

(三)预算外收支情况

2010年,省级预算外资金收入72.9亿元,支出78.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81亿元,同比增长22.7%;中央专项补助811.3亿元,同比增长15.1%。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分别增长41.11%22.71%7.04%,全省用于十项民生工程资金达到700亿元。三是财政促进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发挥。全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145.7亿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43.7亿元,发行地方债券93亿元,拨付产业集聚区奖补资金16亿元,筹措环境保护资金94.8亿元,实施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四是税收征管体制更加理顺。2010年下半年,实现了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向地税部门的平稳划转。

但是,在省级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工程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省级财税、发改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0年,省级财税和发改部门围绕省委工作中心,强化收入征管,统筹安排财力,改进投资计划管理方式,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制定的一揽子结构性调整政策,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税收征管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但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科目调剂较多。2010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执行中,调剂预算科目49.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3.9%。其中类级科目之间调剂39.5亿元,款级科目之间调剂9.8亿元。

(二)部分预算未细化到单位或项目。省财政在安排年初预算时,预留财力1.35亿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的会议、维修、办公等经费补助。

(三)省级预算单位的资金结余逐年增大。20082010年,省级预算单位的资金结余分别为32.4亿元、38.4亿元和70.4亿元。2010年较2008年增长117%,反映出财政报表中显示的大量列支的财政资金实际并未支付。

(四)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一是授权支付比例偏高。在已纳入省级集中支付管理的1648个预算单位中,有1024个单位的项目支出全部为授权支付,占纳入集中支付管理预算单位的62%。二是纳入统发工资的单位偏少。截至2010年底,省直部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计1045个。其中驻郑以外的省级预算单位853个未纳入财政统发工资,占81.6%。三是省级公务卡制度尚未全面推行。在1812个省级预算单位中,驻郑以外的省级预算单位1262个未启用公务卡,占省级预算单位的70%

(五)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余较大。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59亿元,当年仅使用2.16亿元,结余2.43亿元。2010年,向中央财政申请保险补贴资金3.91亿元,中央财政考虑到我省的资金结余情况,拨付我省资金1.83亿元,当年该项资金结余仍然达到1.14亿元。而同期中央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103.2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23.45亿元。

(六)以前年度的专项资金净结余长期闲置。省财政专户管理的部分专项资金在项目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结余资金7702万元连年结转未安排使用。其中,省售粮款资金余额3673万元,出口商品贴息资金余额3159万元。

(七)个别项目资金缺口大,工程效益未能较好发挥。盘石头水库建设项目,由于资金不到位,尚有4238名居民没有搬迁。目前蓄水量只能达到1.4亿立方米,仅为设计标准的45.9%;实际供水0.7亿立方米,仅为设计标准的38.41%

(八)未及时征收税款9.18亿元。其中:未按企业实现利润足额预征236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7.93亿元;未及时征收109家企业的营业税等1.25亿元。对上述税款,地税部门当年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征收入库,也未办理延期缴纳手续,影响了当年财政收入的真实性。

(九)少征教育费附加1.08亿元。11个省辖市地税局对72家企业少征教育费附加1.08亿元。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省水利厅等16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延伸审计90个二级预算单位。2010年,省财政批复上述16个部门和单位年初支出预算24.69亿元,占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的6.97%;实际执行25.67亿元,执行比例103.93%。年度追加预算16.67亿元,执行12.14亿元,执行比例72.78%。审计结果表明:随着财经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监督部门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省直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明显增强,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逐年减少。但审计仍发现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3个部门的专项资金结余1002.35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其中省事管局统管院区电力改造项目于20095月已竣工结算,项目净结余资金670.2万元连年结转,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二是5个部门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管理的26个项目未实施或者进展迟缓,项目资金总计3.14亿元。其中省水利厅负责监督管理的部分市、县水利工程项目基建投资已基本到位,而工程项目进展迟缓,少数项目施工停滞。截至2010年底累计形成滞留资金2067万元。三是6个部门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778.9万元。其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挤占项目支出102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四是2个部门和26个二级预算单位收支使用不合规票据698.72万元。其中省文联所属的9家协会使用不合规票据收取会费、赞助费、办班费611.08万元。五是2个部门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漏缴税金595.2万元。其中省农科院所属公司代收房租少缴各项税费74.4万元。六是2个部门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1905.52万元。七是5个二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822.95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和我省三级审计机关对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0年末,全省政府性债务2915.74亿元。按照债务性质分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924.53亿元,占66%;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1.70亿元,占9.66%;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09.51亿元,占24.34%。按照债务级次分类:省本级债务887.10亿元,17个市本级债务1366.01亿元(不含济源市,审计署将其作为县级统计),159个县级债务662.63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用于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发现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违规举债融资、个别部门和地区存在债务风险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五、财税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一)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情况。调查发现:4个省辖市和1个县2009年罚没收入未及时入库8783万元,减少省级财力分成1489.82万元;5个省辖市社会抚养费未及时入库5629.4万元,减少省级财力分成697.7万元;3个省辖市耕地占用税未及时入库1562.6万元,减少省级财力分成312.52万元。

(二)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标准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情况。对全省18个省辖市、56个县(市、区)、810个行政执收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没有停止已经明令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违规收费782.81万元,涉及8个收费单位的8个收费项目。二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8个市、县所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自立9个收费项目,收费金额1141.11万元。

(三)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审计情况。对全省17个省辖市和47个县(市)的2010年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2010年全省完成两税收入137.9亿元,超出年初预算59%,较上年增长52.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通过虚收空转或延压税款等方式调节收入。7个县(市)为了完成财政收入目标,虚收空转税款4900万元;23个市、县延压两税税款12.52亿元,造成当年的财政收入不实。二是由于部门间信息不共享等原因造成漏征税款1.02亿元。其中12个县(市)土地部门未及时将已办理的70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抄送同级财税部门,造成漏征耕地占用税3941万元;18个县(市)土地部门查处的1297宗土地违法案件未通知同级财政部门,造成漏征耕地占用税6219万元。三是滞纳金征收不到位。13个市、县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4474.62万元。其中征收耕地占用税过程中少征滞纳金3914.5万元。四是16个县(市)财政部门降低计税基数,少征两税1251.85万元。

(四)土地转让环节先税后证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情况。对18个省辖市和50个县(市)的土地转让环节的先税后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发现:一是43个市、县没有严格执行先税后证政策,占审计调查市、县的63.2%。二是土地登记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尚未建立。被审计的68个市、县土地部门,除信阳市土地局外,其余67个土地部门未按照规定向同级财税部门定期提供土地登记信息,造成税收征管成本的增加和部分税款的流失。6个市、县的18个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土地转让价格,低于向土地部门提供的实际转让价格,造成税款流失867.2万元。三是12个市、县的土地部门审批程序不严格,为没有提供完税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土地证,造成税款流失1148.56万元。四是12个市、县的财税部门在土地转让环节中执行税收政策不严格,存在降低计税基数、征收税种不完整等问题,漏征税款1596.5万元。五是个别地方政府违规出台税收减免缓政策,造成税款流失。

六、重大投资项目跟踪跟进审计情况

(一)对口支援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截至20111月底,我省援建的300个项目全部建成并移交江油市政府,计划总投资31.38亿元。援建项目的投入使用,改善了江油市公共服务与城镇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灾区经济得到快速恢复并实现跨越发展。三年跟踪审计累计审减项目投资3.24亿元。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截至20101130日,我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共计投入53.58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2.3%;已累计开工661万平方米,占计划改造面积的30.1%;已交付使用472万平方米。审计发现个别地方落实工程优惠政策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已竣工项目办理验收手续不及时等问题。

(三)全省抗旱应急灌溉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1年,各级财政计划安排应急灌溉工程资金77.2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抗旱应急灌溉项目未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3月底前完工。其中省财政厅负责的现代农业项目,计划投资1.75亿,工程建设未实施;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的中低产田改造和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登封等12个项目县(市)未开工建设;省水利厅负责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中,郏县等7个项目县未开工建设。由于部分项目尚未完工,造成483.43万亩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效益面积尚未完成,占总任务的36%。二是财政部门滞留资金9.9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6.29亿元、市级财政3.64亿元,影响了应急灌溉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市、县配套资金未足额落实,涉及7个项目,资金总额2.72亿元。

七、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省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与运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项目总投资10.28亿元,分20092010年两年进行,涉及全省874个建制镇和1020个建制乡。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由于省住建厅在设备招标工作中部分标段出现质疑、投诉、废标等原因,1020个建制乡应配置的1020台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未到位,2.35亿元购置资金滞留在省住建厅项目专户上。二是设备闲置较多。全省874个建制镇中,有208个建制镇设备没有投入使用,造成1.21亿元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三是因缺乏运行经费及相应的管护制度,致使设备使用效率不高。2009年全省874个建制镇垃圾中转站投入运行的设备实际处理量为每年205万吨,仅占应处理量的55.7%

(二)倒房重建资金审计调查情况。对全省13个省辖市、43个县(市、区)2010年倒房重建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走访倒房重建对象1345户。审计发现:9个市、18个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1112.5万元;25个县(市、区)或所辖的有关乡镇滞留倒房重建资金1455.5万元;17个乡镇以受灾之前已经入住敬老院的五保户名义骗取或者挪用倒房重建资金380.2万元,用于乡镇敬老院改扩建、支付欠款、购买生活用品等。此外还查出村干部、乡镇民政干部侵占倒房重建资金事项21起,涉及资金12.4万元。

(三)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审计调查情况。20092010年,全省共有802所中等职业学校享受两项资金补助。审计共调查56所学校,审计助学金2.42亿元、免学费补助资金319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中职学校学生流失较多,结余资金较大。截至2010年底,所调查的财政部门和学校共结余资金2108.3万元,占应拨付金额的7.7%。二是5所学校套取两项补助资金180.5万元。其中1所学校注册双重学籍套取助学金45.9万元, 2所学校虚设涉农专业套取免学费补助资金122.1万元。三是部分学校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57.16万元。其中向参加联合办学的在职职工等发放助学金29.85万元;为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申报、发放助学金27.3万元。四是个别学校助学金发放方式不规范,存在将助学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学校的问题,涉及金额239.75万元。此外还发现个别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卡费等问题。

(四)体彩公益金审计情况。对省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09年至2010年度体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郑州等5个省辖市及中牟等10个县(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省辖市和10个县(市)未将体彩公益金年度项目支出纳入地方政府预算,不利于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效益的发挥。二是省级预算超范围安排体彩公益金1405.69万元,用于省体育局及所属单位运动员和教练员比赛、训练、生活补助等。三是市、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结余体彩公益金3825万元,造成资金闲置。其中郑州市体育局结余2481万元。

八、省农村信用联社审计情况

对省农信联社及50家县级农信联社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农村信用联社经济实力和各项业务得到较快发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基层联社资本充足率较低,抵御风险能力不强。二是制约机制不健全,违规发放贷款比较普遍。审计查出各类违规贷款92.29亿元。其中对借款人借款条件和偿还能力审查不严发放贷款10.53亿元,借款人贷款逾期未还又新发贷款3.3亿元。

九、省管高校审计情况

对河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5所高校注重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扩大办学规模,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应缴未缴财政专户4.93亿元,主要是高校所属的二级独立学院所收取的学费没有上缴省财政专户,其中河南师范大学1.59亿元。二是购置商品和部分基建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1.67亿元。其中河南理工大学采购试验设备、计算机等1.48亿元未实行政府采购。三是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报销1.27亿元。其中中原工学院使用假发票列支各类费用714万元。四是账外收支755.88万元。其中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教务处招生办收取培训费等378.78万元,账外单独存放。五是截留挪用应退还及补助学生资金1204万元。其中5所高校截留应向学生退回的教材折扣款682.64万元。六是贷款余额逐年增大、偿还困难。截至2009年底,5所高校借款余额达28.55亿元,高校当年的非限定性净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的债务本息,债务风险较大。

十、省属企业审计情况

对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5家省属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少结转收入5330.15万元,其中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少结转手续费等收入4636.36万元。二是应缴未缴税费1332.65万元。三是账外收入或资产336.19万元,其中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收入334.15万元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四是虚假发票或白条列支成本费用724.07万元。此外还发现,个别企业资产管理不善,存在损失风险等问题。如豫新国际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河南神威置业有限公司2005年以18亩土地出资,作价5000万元,与另一家公司合作在郑州市开发商务写字楼8.4万平方米。多年来,豫新公司对河南神威置业有限公司管理失控,现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上述投资的管理责任已无法落实,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十一、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省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对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省审计厅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了移送,移送事项11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48件、移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59件。目前,已经查处完结66件,给予各类处分190人。其中:检察机关已批捕6人、开除党籍3人、严重警告和警告96人。移送案件数量、处理人数均超过以往年度。

对重点审计项目和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审计厅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32篇、信息专报33期,省政府领导均予以充分肯定并做出了批示,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

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共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3篇,较上年增长30%

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77日,省政府召开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郭庚茂省长明确要求,有关市县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不仅要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省审计厅要做好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整改结果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二、审计建议

(一)改进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将市、县财力上解、中央财力补助等纳入省级预算的范围。健全财政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两级项目库,切实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统筹安排财力,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

(二)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政策执行水平。省直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创新政策执行的协调运转机制、执行评估机制和失误纠错机制等,建立政策执行的保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过程监管、结果考评和过错惩戒,促进各项财经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加强部门内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充分挖掘现有的信息资源,梳理关联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建立沟通协作的运行机制,构建项目信息、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共享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项目立项、资金管理、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和后续管护等诸环节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和考评。对工程进展迟缓、工程质量不达标、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以及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实行问责,建立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运作。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地方债务预算,规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举借程序,将债务借管用还等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和任期经济责任的内容,防止盲目、过度举债。进一步整合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充实公司资本金、引进民间投资等方式,促进融资平台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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