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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关于实施“防控疫情 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06 19:05:14 【字号: | 浏览量: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官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保留一个出入口,可视情况设置应急通道并安排值守。出入口全面建立防控检查服务点,实行逢进必查,严格登记、核实信息、测量体温,发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对于在非常时期不听劝阻、寻衅滋事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外卖、快递等配送人员与接收人电话联系后,可在目的地检查服务点进行无接触取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居民小区(村)原则上不允许访客进入,常住、租住、暂住人员凭相关证明在本小区(村)出入口防控检查服务点备案后,凭证出入。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闭环管理区域,必须说明理由、登记备案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方可由单位或小区(村)内人员陪同进入。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开(复)工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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