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李诗界同志任职的通知
汴审组〔2015〕14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5年全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方案》(汴组通〔2015〕15号)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李诗界同志任开封市审计局办公室科员(挂职一年)。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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