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张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汴审组〔2014〕9号
各县(区)审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汴审组〔2013〕1号文件要求,经过党支部党员推荐、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投票推荐、全体党员集中选举、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张强同志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经过一年的试用期表明,该同志胜任本职工作,经组织认真考察后,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强同志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任职时间为
中共开封市审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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