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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23 17:09:08 【字号: | 浏览量: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开封市审计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预算归口管理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科研、审计服务事业单位2个。

开封市审计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二、开封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汴政办〔2015148号)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单位(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参与建设国家、省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收入总计1812万元,支出总计181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96万元,上升38%。主要原因:社会保障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收入合计1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支出合计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万元,占45%;项目支出1003万元,占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96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社会保障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0万元,占84%;住房保障(类)支出188万元,占10%

六、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1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开封市审计局没有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2018年,开封市审计局没有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机要、应急、服务老干部各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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